
什麼是預立醫療 (ACP)?
「預立醫療」指我們在身體與意識都還清醒且理智的情況下,預先表達對未來醫療處置的選擇及安排,以確保當自己將來若遇到無法自主表達時(例如昏迷、重病末期…等情形),醫療人員和家人可以根據我們事先填寫的內容來做出符合本人意願的醫療決策。
預立醫療核心概念
- 法律保障:台灣是亞洲第一個立法保障「預立醫療指示」的國家,依《病人自主權利法》這項條文能讓我們在法律的保障下,事先簽署及自我選擇未來的醫療安排措施。
- 預先表達意願,自己決定醫療:在我們身心健康時,預先表明自己將來若遇到某些生命末期的情況,想接受或拒絕哪些醫療方式(如插管、心肺復甦術、維生系統…等),而不是透過他人幫自己做決定。
- 避免無效醫療與家人困擾:可避免在我們生命最後承受無效的醫療或當將來遇到我們無法自我表達意願時,家人可以透過事先填寫「預立醫療」的內容,了解當時的自我意願。
什麼是病人自主權利法?
- 病人自主:病人具有優先知情權益、選擇與決策。
- 善終保障:依照法律事先表達特定情況下的醫療保障。
- 病醫和諧:醫療及病人自主間取平衡,醫師協助病人善終有法律保護。

何時會啟動預立醫療(AD)呢?
在五項特定臨床條件下:
- 末期病人:
- 病人處於不可逆的末期,且由醫師診斷及醫學上證據顯示存活時間有限者(例如:癌症、重大器官衰竭…等)。
- 不可逆的昏迷:
- 病人因外傷(例如:車禍)或非外傷(例如:腦部缺氧)造成腦部病變,經過兩位神經專科醫師評估後,處於重度持續性昏迷的狀態。
- 永久性植物人:
- 病人因外傷(例如:車禍),導致6個月以上仍無改善的情況。
- 病人因非外傷(例如:腦部缺氧),導致3個月以上仍無改善的情況。
- 極重度失智:
- 醫師經由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及功能性評估量表(FAST),診斷病人失智程度達3分以上,功能性評估達7分以上,且持續有意識障礙,生活無法自理、學習或工作等情況。
- 失智評估量表(CDR)
- 其他重症:
- 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病人疾病狀況或痛苦難以忍受、疾病無法治癒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之情形
- 目前衛福部所公告的12種疾病,請以衛生福利部網站公告之疾病為準
什麼是預立醫療諮商?
意願人(想簽屬預立醫療的人)、親屬(或其他相關者)與ACP諮商團隊進行預立醫療內容了解及溝通的過程,主要討論如果意願人因為重大意外或疾病…等,在特定臨床條件下,想要接受或拒絕的維持生命醫療與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的醫療選擇,同時也能讓家屬了解意願人的想法。
參與諮商前,需先思考及準備什麼呢?
- 思考自我生命的價值:對於發生突發事件或疾病發生時,您的醫療決定是?
- 邀請1至2位二等親家屬或委任醫療代理人,共同參與預立醫療諮商。
- 需不需要委任醫療代理人:思考看看身邊有什麼人適合擔任呢?
委任醫療代理人:意願人指定較為親近信任的親人或朋友,當意願人遇到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代理意願人表達醫療意願;若有家庭成員在場參與,可選擇是否要簽屬預立醫療決定書。

圖片來源:https://parc.tw/event/course/article/266
預立醫療諮商服務如何收費?
個人諮商:
- 3,050元/人/60分鐘/次(已包含掛號費)
- 超過1小時,每30分鐘每人加收500元。
團體諮商:
- 2人同行:1,850元/人/60分鐘/次(已包含掛號費)
- 3人同行:1,250元/人/60分鐘/次(已包含掛號費)
- 超過1小時,每30分鐘每人加收500元。
簽署預立醫療-參與者
- 意願人本人、醫療服務提供者(醫師、護理人員)、見證人(至少要一位二等親內親屬)、醫療委任代理人(若有指定)或其他親友等。
- 若沒有兩位「見證人」共同參與簽立預立醫療決定書,但有較信任的朋友或同居者,且對方願意成為意願者之擔保人,也可至法院或民間私人公證人處公證及簽立醫療決定書。
見證人
年齡滿18歲以上具完全行為的家屬、親友或其他人,見證人不須了解預立醫療之項目內容,並不是幫助他人做擔保。
民間公證人ㄧ覽表: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52-1.html
各縣市地方法院一覽表: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50-16-82d30-1.html
預立醫療啟動三步驟
步驟一:預立醫療諮商
請至可簽屬預立醫療之院所完成「預立醫療諮商」,藉由諮商過程了解自己有哪些知情選擇及決定權?「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之符合條件為何?預立醫療的撤除方式「更改、撤回之流程」?若無親友則需公證人,該如何簽屬呢?有上述或其他疑問皆可透過「預立醫療諮商」更加了解詳細的內容喔!
預立醫療諮商,並「非完成」預立醫療決定書!
步驟二:簽立預立醫療決定書
若諮商當下還無法清楚決定是否要簽屬,可以先行將空白紙本帶回家,深思熟慮後再做填寫,但必須完成見證人或公證人欄位資料。
步驟三:攜帶健保卡及紙本至院所註記
將「健保卡」及「預立醫療決定書」帶回醫療院所,人員會幫您的健保卡申請預立醫療註記,並且上傳預立醫療資料至衛生福利部的資料庫。
提醒:預立醫療決定書「掃描檔案」與「正本」的法律效益相同喔!
如何查詢預立醫療註記呢?
- 可於家中電腦使用健保卡(搭配讀卡機)至衛生福利部-預立醫療決定、安寧緩和醫療及器官捐贈意願資訊系統網站首頁查詢。
- 至各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掛號櫃台或自動服務機臺查詢。